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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星月)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典型经验的通知》,要求从注重居家社区服务、大力发展机构服务、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等方面,梳理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国从2016年起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并先后两批确定90个国家级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在推动政策协同、健全投入机制、增加服务供给、壮大服务队伍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如,在注重居家社区服务方面,江苏省苏州市以老年医院、护理院为支撑,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站、家庭病床为依托,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河南省郑州市在市、县、乡、村级均设置老年健康服务机构,通过“四级联动”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的服务。
在大力发展机构服务方面,河北省邢台市在43家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上海市普陀区将养老机构接入“健康云”平台和远程可视系统,家庭医生可实时查看老年人健康状况,对养老机构护理员提供指导;云南省昆明市鼓励医疗资源富裕的医疗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把闲置床位按规定改造为养老床位;青海省西宁市发挥中医“名医工作室”“国医堂”作用,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养老机构。
在深化医养签约服务方面,北京市海淀区推动医疗机构就近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提供健康管理、上门巡诊等服务;天津市津南区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养老机构签约纳入基层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医养签约全覆盖。
在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方面,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中有17个城市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双试点”为解决失能老年人照护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吉林省长春市确定25家居家失能人员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将生活照料类、医疗护理类的18项服务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山东省青岛市实施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提升计划,引导护理机构向农村地区拓展,全市的1014家定点护理机构中有427家在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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