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中要求,在“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巩固健康、医保成果,有效防范因病风险;稳步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范围;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由2020年的38.5%增长到45%。
《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和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加快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加快完善乡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方面,《通知》要求,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推动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大居家养老支持力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通知》还要求,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制定村级公共服务目录和代办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提供社会救助、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发展农村普惠性托幼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