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法院:法官寄语 “未”你而写

来源:中华网河南时间:2024-06-19 19:07:43


(资料图)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希望你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学法、知法、守法,时刻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规范自己的行为,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份刑事判决书,让庭审现场这位尚未成年的被告人流下忏悔的泪水,他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不负期待。承办法官徐炜程在这份涉未成年人犯罪判决中加入了“法官寄语”,在庄严的法律文书中融入人文关怀,努力延伸未成年人司法审判触角,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回归自己的花样年华。

基本案情

这是一起涉盗窃犯罪案件,承办法官徐炜程在收到案件后,及时与被告人小王的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小王的家庭比较困难,为了生活,他的法定代理人一直在外地打工,导致尚未成年的小王也早早放弃学业进入社会。小王的父母因为平时忙于工作,缺少对他生活上的了解和关心,因为家庭、学校教育双缺失,小王走上了歧路。案发后,小王及其父母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审理经过

庭审中,被告人小王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承办法官对小王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告诫他们要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经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同时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该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在依法作出判决后,在判决书上写下了饱含深情的法官寄语,希望在依法判决、惩治犯罪的同时,能够给未成年被告人温情和希望,拥有重返社会的勇气和信心!

在少年审判中,息县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成长情况调查、庭审教育、“法官寄语”等形式,查找犯罪根源,有针对性地教育感化,寓教于审,温情挽救,彰显审判工作的温度和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郝昱玮 李泽昌 包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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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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