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军华 通讯员嵇国强)近期,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58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177批次产品,其中饮料检出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为:富阳灵峰山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不合格;杭州临安湍口众安氡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2批次饮用天然泉水不合格;杭州余杭塘栖晨露饮用水厂生产的2批次包装饮用水不合格。据了解,5批次样品不合格项目都是铜绿假单胞菌。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28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杭州市下城区日日鲜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不合格;杭州茂有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不合格;周学华(杭州九溪农贸市场)销售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市江干区畅购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河南家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素食无肉才欢(调味面制品)山梨酸、脱氢乙酸不合格;杭州萧山商业城王太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福建龙岩市好又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味味酥花生(咸干)二氧化硫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12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为:湊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湖滨银泰店加工的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羰基价不合格;杭州市江干区水乡小粥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酱黄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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